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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辽宁省科普统计的通知
2014/4/23

各市科技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83号)的要求,现就我省开展2013年度科普统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重要举措,是政府部门了解和掌握科普工作状况的重要数据基础,已经成为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市科技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保证按时完成统计任务。
    二、经国家统计局和科技部批准,自2009年开始,全国科普统计每年开展一次,已经形成年度全国科普统计工作制度。请各市科技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据此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人员等各项保障条件。
三、请各市和省直各有关单位结合2012年度的科普统计情况,做好2013年度科普统计的培训工作。省科技厅将对各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科普统计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次科普统计工作由设在沈阳工业大学的“辽宁省科普统计工作站”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和汇总分析,请各统计调查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展工作。同时请各市科技局和省直各有关单位明确1名科普统计联络员,并在2013年4月30日前将名单报省科普统计工作站(联系电话及传真:024-25496586)。
五、报送要求
 1.请认真填报科技部统一制做发的《科普统计调查表》纸质报表。
 2.请从科技部网站或辽沈创新文化网下载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及《科普统计调查表》、《培训教材》,并认真填报。
科技部网站网址:
http://most.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4/201404/t20140410_112659.htm
辽沈创新文化网网址:
http://www.lscxwh.com
上报时,请将填写好的纸质报表一式两份和已录入数据的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一并提交。
3.报送时间:请于2014年6月15日前上报。
4.报送地点:辽宁省科普统计工作站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邮编:110870
     沈阳工业大学科技法研究所
联系人:易玉   宁佳
电话:024-25496586; 13940430070;15140128402
传真: 024-25496586
     E-mail:ristl@163.com
    组织协调: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邹复勇
    电话(传真):024—23983418  15142558080

   附件:1.2013年度辽宁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http://www.lninfo.gov.cn/uploadfile/2014/0418/20140418032713977.doc
         
         2.科普统计调查表http://www.lninfo.gov.cn/uploadfile/2014/0418/20140418032713782.doc

        3. 辽宁省科普统计培训教材http://www.lninfo.gov.cn/uploadfile/2014/0418/20140418032714710.doc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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